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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II 部分 · 语言,及其限度

价值基底及其度量

§4 价值基底(V1-V5)

价值基底分为五层。V1,价值转换器:任何消耗、转换、创造或毁坏价值的人、企业、机构、生态系统或智能体。V2,多维价值:十轴的 Æ-向量,各轴彼此保持区别,唯有经由民主设定的权重,方在公共决策中变得可以相互比较。V3,价值流:一次有向的转移,带有来源方、接收方、Æ-增量、成本、时间、置信度、来源出处,以及一条自潜在、经计划与已实现、直至回溯的生命周期。

V4,反价值:危害被表示为头等对象,绝不因与经济收益相互抵冲而被掩盖。V5,价值框架:一个行动者据以诠释价值的主权视角。公民、家庭、企业、社群与国家各自保有自己的框架;国家的框架并非居于顶端的真理。它经投票确定的权重所约束的是公共决策,而非私人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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§5 衡量,承重的纪律

衡量是这套学说存亡所系之处,而它刻意保持谦逊。有两件事被严格区分开来。效果被测度:某项被指定的善或害实际造成的结果,唯有在一套已公开的方法支持计数之处才被计数,且每一次读数都附带其方法、置信区间、来源出处、校准与质疑途径。权重被投票:每条价值轴计入多少,是一项民主选择,被当作政治的东西来承担,绝不伪装成科学。基数性存在于被测度的效果之中,聚合则存在于投票之中。

每一次读数都受置信度闸门约束,传感器在发出一个数值的同时也发出一个置信度,并按后者来缩放其矫正;根本性的不确定意味着证据分量单薄,而非概率偏低,国家拒绝依据建立在空无之上的自信数字行事。一个庞大的指示层(为私人选择提供参考的统计数据)位于一个微小的课征层之上(唯有经民主指定与可测度效果所准许的矫正,绝非某个既有价格)。而这些类别本身也接受审查:正名使每一个定义,租金、危害、底线、非劳动所得,都锚定于事物之真,因为一个名目不断漂移的价值框架,最终会造就一个再也说不清国家将奖赏什么或强制什么的公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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